2014年5月16日 星期五

扁婿趙建銘台開案 更三審輕判4年



趙建銘因涉及台開炒股案遭高院改判4年。資料照片

2014年05月16日11:07
前總統陳水扁女婿趙建銘與父親趙玉柱,涉台開股票內線交易案,高院更三審上午宣判,趙建銘被依違反《證交易法》被判刑4年,併科罰金2500萬元;趙玉柱 則被合併判刑4年8月,併科罰金2500萬元。全案可上訴。今天的判決是趙家父子被判刑最輕的一次,合議庭表示,主要理由是趙家父子的犯罪所得經過重新計 算,只有417萬餘元,而不是前審計算的1億餘元,且他們已繳交犯罪所得,犯後態度尚稱良好。

趙建銘被控從2005年起,兩度到台北市知名的三井日本料理餐廳,與當時台開董事長蘇德建、寬頻房訊總經理游世一等人吃飯,席間蘇德建「好康相報」,透露 台開利多的內線消息,讓在場的人買賣股票大賺一筆,趙建銘回家後也把消息告訴父親趙玉柱,父子兩人利用趙建銘母親簡水綿的帳戶,大量買進台開股票,檢察官 2006年依內線交易等罪,將三井宴成員以及趙玉柱一併起訴。

此案歷經法院審理已8年,因犯罪所得金額認定不一,至今未定讞,關鍵在於 《證交法》規定,內線交易犯罪所得若超過1億元,刑期就從3年以上、10年以下,加碼為至少7年以上,因此趙家當時有尚未賣出的1800張台開股票,是否 應列入犯罪金額、所有被告犯罪金額應分開或合併計算,以及台開股票價值如何計算等3大爭點,關係到犯罪金額有無超過1億元,導致此案數度被發回更審。

趙 建銘曾因此案被羈押47天,後來以1700萬元交保,他除了一審被判刑6年,後續二審、更一審、更二審都被判刑7年,更二審認定全案犯罪金額為1億 1600萬餘元,不料更三審改認定趙建銘等人無犯意聯絡,各自不法所得僅400多萬元,因此全部輕判,連同案被告游世一及蘇德建,也分別改判4年、3年4 月徒刑。(丁牧群/台北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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