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2月11日 星期五

微軟12守則 避開反托辣斯地雷

微軟12守則 避開反托辣斯地雷
‧聯合新聞網 2006/07/21
微軟公司19日宣布一套適用全球競爭原則,作為視窗Vista及未來各版桌上型電腦作業系統依循的指導準則,以免再捲入反托辣斯訟爭。

微軟總法律顧問史密斯(Brad Smith)說,這套自願性的原則根據微軟多年來辛苦學到的教訓擬成。他說:「身為普及全球的作業系統創造者,我們體認到自己肩負特殊責任,必須在促進創新的同時,協助維持資訊科技業的自由競爭。」根據新競爭原則,視窗Vista電腦的製造商與消費者,將可選用Google、雅虎(Yahoo)等對手的搜尋引擎及其他工具, 作為預設應用程式,不再限定非用微軟軟體不可。微軟希望藉此展現開明作風,但部分業界分析師認為,此舉不過是公關姿態罷了。

視窗作業系統廣獲全球逾90%的個人電腦(PC)使用,讓微軟過去十餘年來反托辣斯訴訟纏身,飽受讓視窗更開放的壓力。歐洲聯盟執委會上周以微軟未充分履行2004年反托辣斯裁決為由,對微軟處以2.86億歐元(3.57億美元)罰鍰,並揚言微軟若不改善,每天將再罰300萬歐元(380萬美元)。

為化解外界顧慮,微軟19日宣布12條規範未來作業系統的原則,其中八條是2002年與美國司法部反托辣斯和解條件的延伸,包括允許電腦廠商在PC上安裝自選軟體,並授權移除視窗內建的若干功能,例如網際網路探險家(IE)瀏覽器和微軟媒體播放程式。

其餘四項原則包括:讓視窗Live網路服務與作業系統分開銷售,並承諾促進「網路中立地位」,意指微軟只設計、授權Vista及後續的視窗版本,不會攔阻使用者存取任何合法網站,或對存取非微軟網站的使用者索費。

這12條原則可歸納成三大主題:讓PC製造商與消費者使用非微軟軟體;提供技術資訊,以便獨立軟體開發者製作與視窗相容的產品;促成軟體跨平台通用。新指導原則將在全球各地實施,而且在美國反托辣斯裁決令於2007年11月局部到期後繼續適用。

木星研究公司分析師韋考克斯說:「這了無新意。」但韋考克斯指出,唯一的例外是,不強求微軟軟體買主使用視窗Live,可讓Google等對手服務更具競爭力,「這倒是意義重大」。

【編譯湯淑君/綜合華盛頓二十日電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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